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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10-05-13 14:32:47来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9名,其中高中教师177名、初中教师7名、小学教师15名(附表1)。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符合招聘条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附表1);
8.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被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9.因违纪、违法丧失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
重庆南开中学科学馆大厅(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列东(13983576669)
赵 俊(13618361257)
3.咨询电话:0237849683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378446425 02378448691(教委)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同时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3张并填写好《2011年彭水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2)。其中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应庙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1年1月7日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岗位、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笔试时间:2011年1月8 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等),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拟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前,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作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其缺额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100分,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加分项目及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加分只能加一项获奖名称加分,即最高加10分。
(五)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等额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再加试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按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水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委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拟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于2011年7月1日—7月10日到彭水县教委人事科报到,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报考小学教师的人员,于2011年7月11日在教委按照同一学科类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岗位。报到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委负责解释。
附表1:彭水自治县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附表2:2011年彭水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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