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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09-04-17 14:58:05来源:
重庆市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重庆市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1月15日发布了《万盛区2010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现将部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修改如下:
一、将区广播电视台摄像记者岗位的年龄条件更改为“35岁以下”;
二、将区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岗位的工作经历条件补充为“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至此,区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特此通知
万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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